一周职教新闻(10.17-10.21)
热点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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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10月16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开幕。习近平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向党的二十大作报告。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部分,习近平总书记这样强调,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必须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我们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科技自立自强、人才引领驱动,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聚天下英才而用之。我们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健全新型举国体制,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形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集聚力量进行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坚决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加快实施一批具有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完善人才战略布局,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着力形成人才国际竞争的比较优势,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人民事业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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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六届全国高校“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活动示范项目和特色展示项目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论述,教育部与光明日报社以“学史立志、知史爱国、明史担责”为主题,组织了第六届全国高校“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活动。各地各高校紧扣活动主题,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创新丰富载体,打造了一批富有时代气息、彰显文化内涵、体现高校特点的品牌活动。根据活动工作方案,经高校自主申报、专家评议推荐、网上公示,共确定第六届全国高校“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示范项目10项、特色展示项目30项,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希望各地各高校认真学习借鉴,进一步加强成果的推广运用,持续推进以党史为重点的“四史”学习教育,引导师生深刻理解“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深刻认识“两个结合”重要论断的丰富内涵,不断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03
职业教育重大利好!地方政府争揽技术人才:给中高技师数十万房补,与博士硕士同等待遇
近年来,各地以降低落户门槛、提供购房补贴等优惠政策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澎湃新闻注意到,多地相继出台的新政中,高级技师、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技人才越来越受欢迎,与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享有同等的优惠条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指出,技能人才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重要力量。高级技师可领最高50万购房补贴,沈阳针对高技能人才不仅出台了购房补贴和生活补贴政策,还专门开发了申领生活补贴的系统。10月17日,澎湃新闻从辽宁省沈阳市政府官网获悉,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发的“好政策——全职引进高技能人才生活补贴”线上申领系统于近日正式上线。“为了引进和培养优秀高技能人才,我市对已获得高技能人才认证的人员,出台了一系列补贴政策,针对不同层次的高技能人才,补贴和奖励的标准也有所不同。”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相关负责人介绍,2021年8月1日以来,沈阳市新引进的高级工(国家三级)、技师(国家二级)、高级技师(国家一级),分别可按每月600元、800元、1000元的标准申领生活补贴,最多可申领36个月。另据今年7月20日发布的《沈阳市全职新引进高技能人才购房补贴实施办法》,沈阳各类企业全职新引进的非沈阳市户籍、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高级技师、“全国技术能手”和“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在沈阳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可分别获得1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不止沈阳,10月1日,“南太湖发布”官方微信号发布消息称,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区发布了《人才安居工程实施办法阶段性调整方案》,其中提到,对于在湖州市就业创业并依法缴纳保险费,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南太湖新区指定范围内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高校毕业生及各类人才给予购房补贴。具体来看,对于博士一次性补贴40万元,正高级专技人才一次性补贴30万元,副高级专技人才补贴28万元,高级技师一次性补贴28万元,硕士一次性补贴25万元,原“985”、“211”及“双一流”高校或学科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给予一次性补贴20万元,中级专技人才补贴15万元,技师一次性补贴15万元,专科(高职)毕业生、高级工和助理级专技人才一次性补贴7万元,中级工和初级工分别补贴5万元和3万元。04
祝贺!世界技能大赛特别赛中国已夺10金
2022年世界技能大赛特别赛,于9月中旬至11月下旬,在15个国家分散举办,比赛项目共62个。截至目前,中国代表团在已完赛的17个项目上获得,10枚金牌、2枚银牌、1枚铜牌和4个优胜奖。
各地职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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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教育事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
10月18日,在重庆市召开的主题新闻发布会上,重庆市委教育工委书记、重庆市教委主任黄政就社会关心的教育热点问题作出解答。黄政介绍,近年来,市教委坚持把职业教育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重点,并取得了一系列好成绩:职业教育办学实力实现新提升。全市职业院校总数达到了214所,在校生规模达到98.1万人、比2017年增长近30万人。建成国家示范中职学校30所,国家优质、骨干、示范高职院校11所,10所高职院校入选国家“双高计划”,数量居全国第6位、西部第1位。遴选28所高职院校、50所中职学校实施“双高”“双优”领航计划和职业教育本科促进计划,不断增强办学能力。教育结构实现新优化。在体系建设上,重庆市构建了中职、高职和职教本科纵向贯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统筹实施中职与高职、高职与本科贯通培养试点,职业院校升学比例不断上升。在空间分布上,形成了“1+2+4+N”的职业院校空间布局,职业教育服务区域协调发展能力持续增强。专业结构上,不断完善专业随产业动态调整机制,专业对接支柱产业率达到86%以上。改革发展呈现新亮点。培养质量得到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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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开展优秀中等职业学校和优质专业申报工作
“十三五”期间,江苏省组织开展了中等职业学校领航计划建设单位(以下简称领航计划学校)和现代化专业群等项目建设。项目启动建设以来,各地各校高度重视,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专业建设内涵等方面积极探索,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广大中等职业学校发展,促进专业建设水平提升,推动中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深入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教职成〔2020〕7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22〕5号)等文件要求,省教育厅决定在领航计划学校和现代化专业群建设的基础上,启动实施省优秀中等职业学校和优质专业建设计划(以下简称“双优计划”)。 共遴选省优秀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优秀学校)100所左右,其中:2022年遴选30所左右、2023年遴选20所左右、其余50所左右为建设期满验收合格后直接纳入的领航计划学校。 共遴选省中等职业教育优质专业(含三年制中职专业和五年制高职专业,以下简称优质专业)300个左右,其中:2022年和2023年各遴选150个左右。省优秀学校和优质专业均同时作为教育部等九部门《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中职“双优计划”培育项目。符合《江苏省优秀中等职业学校遴选条件》的学校均可申报优秀学校;符合《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优质专业遴选条件》的专业,每校可申报不超过2个。07
河南省2022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拟推荐名单公示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2〕9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函〔2022〕617号)要求,经单位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拟在教育部限额内按类别顺序推荐70项成果参加2022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对专家组织推荐的4项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进行了复核。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自公布之日起5日内,对结果持有异议的,请单位以书面形式反馈,并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D822房间。
电 话:0371-69691983
邮编:450018
邮 箱:liudongyang@jyt.hen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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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现代职业学院召开“十四五”职业教育规划教材建设工作研讨会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和全国教材工作会议精神,依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十四五”职业教育省级规划教材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好校级“十四五”职业教育规划教材建设工作与四川省职业教育省级规划教材的申报工作。学校在崇实楼宏论厅召开校级职业教育规划教材建设工作研讨会。学校副院长肖争鸣教授,高职教育研究所所长马力教授出席研讨会,教务处处长徐梅、专业建设与科研处处长李成、各二级学院执行院长参加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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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
日前,上海市教委等8部门发布关于落实《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推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更加标准、规范、安全、有序,切实把实习作为必不可少的实践性教育教学环节落细落好,服务学生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通知明确,上海建立由市教委牵头的职业学校实习管理工作跨部门协调落实机制,将本市和外省市职业学校来沪实习学生纳入相关职能部门的日常监管,加强部门协同,及时沟通信息,研究解决实习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职业学校、主管单位、实习单位、有关行政部门等各方职责,强化对违规问题的追责问责。市教委负责统筹指导学校学生实习工作,压实学校主管单位的实习监管责任。结合部门职责,市经济信息化委鼓励先进制造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产教融合型企业以及有条件的中小企业等积极参与校企合作,提供实习岗位。市财政局落实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统筹考虑学生实习安全保障相关支出和学费水平,科学合理确定生均拨款标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强对违反规定安排、介绍或者接收未满16周岁学生在境内岗位实习的执法查处,积极探索职业学校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市应急局督促指导有关行业领域实习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实习安全责任履行情况作为安全生产检查的重要内容等。此外,上海市教委还将统筹整合现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系统,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实现实习登记备案全覆盖、过程动态监管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