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佳德职业教育创新联盟会费管理办法


为规范本会会费收取、使用和管理,保证本会工作正常开展,根据民政部、财政部(民发〔2003〕95号)《关于调整社会团费会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联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会会员缴纳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

一、会费收取标准

会员单位:3000元/年

理事、监事单位:10000元/年

理事长、副理事长单位:30000元/年

二、会员服务

1.会员单位:会费标准:3000元/年(一届任期5年)

入会条件:全国职业院校、科研院所、用人单位均可申请,加入自由,退出自主。  

会员权利:可优先参与联盟的研讨会、主题年会,并享受会务费优惠。

2.理事、监事单位:会费标准:10000元/年(一届任期5年)

入会条件:在所在区域内有较强的影响力,经区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地市级以上行业协会推荐的会员单位。  

会员权利:除享有会员单位权利外,可申请承办联盟专题研讨会和主题调研会;可申请在联盟主题年会的分论坛做主题报告;可申请在论坛期间的签约仪式上进行现场签约。

3.理事长、副理事长单位:会费标准:30000元/年(一届任期5年)

入会条件:在国内有较强的影响力,经省级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国家级行业协会推荐且对联盟工作有重大帮助和支持的会员单位。  

会员权利:除享有理事、监事单位权利外,可与联盟共同主办相关主题活动;可与联盟共同开展专题调研和行业分析报告;监督联盟日常工作。

三、会费缴纳时间和方式

         会员按年度缴纳会费,每年6月30日前一次性缴足下年会费;

         每年7月1日以后入会的,按当年会费的一半金额缴纳。缴纳方式为现金或汇入本会账户。

户名:中关村佳德职业教育创新联盟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东二环支行

账号:637333660

四、会费开支范围

         1.必要的办公支出;

2.组织举办联盟大型会议、行业调研、各类培训、信息沟通、经验推广及考察交流等活动开支;

3.编印刊物、发放宣传资料等成本费;

4.其他应支出的费用。

五、会费管理

         1.会费由秘书处负责收取及管理,并开具《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

         2.本会日常经费开支由秘书长审批,重大活动或主要项目由理事长审定。

         3.联盟账目由专职会计负责,严格执行各项制度,接受会员大会、理事会和会员的质询和监督;

4.本会财务收支情况由秘书处定期向会员大会报告,每年提交审计部门审计;

5.对于无故连续1年不缴纳会费的会员、经理事会表决后取消会员资格;

6.本办法经中关村佳德职业教育创新联盟第二届第一次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理事会解释。